近期
南昌市东湖区警方破获一起
(资料图片)
涉案金额高达100多万元的
“骗购”合同诈骗案
究竟是怎么回事?
据了解
近日
南昌市公安局东湖分局
经侦大队民警
接到辖区南昌水产品
综合批发市场某实业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熊某报案
一名自称是“上海喜酒欢鲜餐饮
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的孙某
前往自己的公司洽谈
销售海产品白虾事宜
孙某以“先付款后发货”的名义
签订了一份100多万元的购销合同
随即熊某将购货款以转账的方式
支付给上海喜酒欢鲜餐饮
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的对公账户上
原本3天收货
可对方迟迟未发货
在漫长的25天等待中
报案人熊某多次电话
微信联系对方
对方均用各种理由推延
南昌市公安局东湖分局经侦大队民警经立案调查,发现上海喜酒欢鲜餐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在上海的注册地为虚拟地址,无实际经营地且无任何纳税申报信息,熊某转至对方公司的100多万元购货款均回流至上海喜酒欢鲜餐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孙某个人账户,并未用于采购白虾。
为尽快帮助辖区企业追赃挽损,经侦大队民警对案件进行重点研判,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最终在安徽芜湖将犯罪嫌疑人孙某抓获。
警方提醒
广大水产商户
合同签订之前务必要
对合同签订的公司
及个人主体进行核实
通过查看公司章程、纳税申报、
实地考察公司生产、经营、流通等
多种方式确定公司的合法性
及公司的履约能力
合同商谈过程中,切勿贪图便宜,诱惑即是陷阱,犯罪嫌疑人多利用受害人这一心理实施诈骗。
合同签订双方在资金支付及交付货物的时间、地点、货物种类一定要有明确约定,货款支付方式一定要留有银行痕迹,以便被骗后公安机关能及时获取证据,打击犯罪。
转自:洪观新闻·南昌晚报记者 周野
来源:南昌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