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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何瑶 记者 胡斌 嘉月)7月的天,“高烧”不退,“熏、蒸、烤”齐上阵,大家都在“空调、WIFI、西瓜”,但蒲江法院的干警们仍坚守岗位,走在执行最前线给各被执行人带来了暴风骤雨。 蒲江法院受理了2件当事人互为申请人及被执行人的执行案件。 林某申请执行天全县某砂石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执行事项为:天全县某砂石公司交付成品砂石两万余吨。 天全县某砂石公司申请执行林某承揽合同纠纷一案,执行事项为:林某支付已加工完成并交付的砂石加工费十万余元及逾期付款损失。 基于双方当事人互为申请人及被执行人,执行法官充分听取双方意见,并深入研究系列案件后,关于砂石成品的认定及交付方式、砂石加工费用计划等需要双方共同协商确定,但在前期的数次沟通中,双方均存在争议。 如果简单的就案办案,直接进行案款数额确认,双方均可能提出异议,使得矛盾进一步加深,不利于纠纷的化解。 考虑到案件的特殊性,执行法官决定运用执行调解彻底解决双方之间的争议。 7月底,执行法官顶着炎炎烈日再次组织双方当事人一并到案涉场地天全县某镇查看砂石情况,并进行现场调解。 执行法官从法律和企业经营的角度深入浅出分析,逐步缩小了双方争议差距。最终,双方在法院的主持下顺利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在抵扣林某所欠砂石加工费及扣除后期砂石加工费后,天全县某砂石公司需向林某交付砂石9000余吨,并保证每天至少交付200吨砂石,直至执行完毕为止,两案就此圆满执结。 执行路上困难重重,任凭酷暑暴晒,蒲江法院仍无畏前行,为群众办实事纾困解难,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